为认真贯彻寿光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,正确处置疫情防控各项应对措施,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中心发展与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,制定潍坊农村干部教育实践中心新冠病毒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原则
(一)预防为主,防处结合。高度重视,增强忧患意识,防患于未然。坚持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,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,提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。
(二)严格执行报告制度。培训期间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,时刻关注疫情防控进展,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立即上报,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培训期间疫情信息。
(三)快速反应,有效控制。强化应急响应机制,发生应急事件后,各方人员要迅速到位,第一时间作出反应。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,共同解决问题。
(四)强化措施,科学应对。结合实际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明确各重点环节责任人,建立健全测温验码、通风消毒、应急处置等措施,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(五)加强宣教,全员参与。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中心教职员工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。及时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,维护社会稳定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(一)组织机构
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和防控责任追究制,明确任务、目标和责任。成立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后简称领导小组),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:
组 长:李建东
副组长:褚俊东
成 员:于兴通、王婷、邱青园、孙万涛、马增金、高鹏
疫情防控办公室(指挥部)设在培训科,联系人:邱青园,值班电话:0536-5732006。
(二)工作职责
1、组长职责:
负责疫情防控全面指挥工作,负责发布预案启动指令。
2、副组长职责:
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。在紧急情况发生时,协助组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对中心日常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。
3、成员职责:
负责本部门内与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落实,启动应急预案后,全力参与应急处置,确保应急行动顺利实施。
4、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:
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;负责了解掌握疫情动态、参训学员健康排查情况、应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;负责组织检查应急预案制定、落实、演练、培训、更新工作;有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发生时,负责上传下达,协调有关问题,确保预案顺利实施。
三、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
(一)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清洁消毒
1、防控保障组做好一次性医用口罩、75%消毒酒精、消毒湿巾、温度计、免洗手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足量储备。
2、现场消杀组提前做好学员住宿场所消毒等准备工作,保证对公共区域(如教室、电梯、步行梯、接待中心大堂、餐厅、公共走廊及公共卫生间等)做到每日不少于 3 次(早、中、晚)消毒通风,并确保冷链食品从业人员、包装物及环境的检测安全。
3、现场消杀组准备专门的垃圾收集装置(标识清楚),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消毒处理(使用1000 mg/L有效氯消毒液,作用30分钟),不可随意丢弃。
(二)严格做好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健康排查与监测
培训科牵头做好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健康排查和健康监测,签订安全承诺书,存在以下情形的,不得参加培训及培训服务工作:
1、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;
2、近14天有发热症状未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;
3、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;
4、21天内有国内中、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;
5、未接种新冠疫苗的。
(三)接站防疫工作
1、班主任带车到相关车站(机场)接站,全程佩戴口罩,车辆须提前做好全面消毒。
2、接到参训学员后,由班主任强调防疫安全纪律,核验健康码及通行码,收取安全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工作。对于“非绿码”人员,班主任立即报告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,并做相应处理。
(四)学员报到防疫工作
1、学员到达中心后,错峰进入,协调人员逐人核验健康码、行程码,并进行体温检测、消毒。
2、参训人员入住中心后,实行闭环式管理。出入会场、住宿和就餐,需佩戴学员证。
3、培训期间实行实名登记、一人一证的方式进行出入管理。
4、所有参训人员在办理报到后,不允许与无关人员接触。
(五)培训教室防疫工作
1、在培训教室入口处,安排当值人员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逐一测温,测温正常方可进入会场。
2、安排当值人员对教室提前进行全面消毒,并于培训前通风不少于30分钟。
3、培训中,参训人员采取间隔就坐,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,全程戴口罩(主席台可以不戴口罩)。
4、培训后,安排当值人员及时对教室进行通风、卫生清理,对桌面、门把手、话筒、洗手间、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的地方进行全面消毒。
(六)现场教学防疫工作
培训科精心设计现场教学路线,多辆车、多条教学线路的,原则上采取错时参观形式。培训班班主任准备部分一次性医用口罩,要求学员乘车及现场教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。
(七)客房入住防疫工作
1、住宿管理。安排当值人员每天定时对客房内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,对客房桌面、座椅、门把手、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。重点班次(一班一议)每个房间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、免洗手消毒液、酒精消毒片等。
2、房间管理。安排当值人员做好客房通风消毒,合理使用中央空调,加强室内空气流通。
3、安排当值人员定时对电梯清洁消毒,引导人员分散乘坐电梯,电梯按键覆膜,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放置纸巾及消毒液。
4、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,排风扇要正常运转,保持卫生间空气流通,确保下水道畅通。
(八)就餐防疫管理工作
1、培训班班主任合理安排学员错时就餐。在餐厅入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和洗手提示牌,取餐前发放一次性手套。
2、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,严格餐饮具消毒,落实餐食留样制度等各项食品安全管控措施。
3、每日早、晚餐前,接待中心安排人员对学员逐人测温。
(九)离会防疫管理
1、培训结束后,实行专车送站或自行离会。
2、培训结束后14天内,继续追踪监测参训人员、培训班工作人员等的健康状况。
四、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
为做好培训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培训班与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,制定应急处置预案。
(一)预案启动
培训班举办期间,发现发热等健康异常症状的人员,培训班班主任第一时间汇报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,由领导小组组长作出应急处置预案启动指示。疫情防控办公室立即向相关人员传达应急处置预案启动的指令,相关人员立即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作出应急反应。
(二)应急处置措施
1、运转诊断
培训班学员出现发热等健康异常情况,带班班主任立即做好自身及相关学员防控措施,专车运送健康异常学员、培训方领队到寿光市人民医院(0536-5221652)、寿光市中医医院(0536-5221781)发热门诊就诊。
2、初期应对
(1)培训班副班主任立即组织学员返回宿舍隔离,禁止学员出屋离院,执行全封闭式管理。如未设副班主任,此项工作由培训科负责同志负责实施。
(2)培训班副班主任向学员传达防疫预警提示,说明应急处置情况,并提示学员规范佩戴好口罩,在异常学员健康状况未明确之前,不得离开宿舍。
(3)现场消杀组立即组织力量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,并逐个房间发放口罩,安排当值安保人员对楼宇出入口、住宿区走廊进行封闭式管理。
3、处置
(1)如健康异常学员核酸检测阴性,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,按上级有关规定解除该学员及培训班其他学员封闭管理。
(2)如健康异常学员核酸检测阳性、确诊新冠肺炎(新冠肺炎疑似病人),班主任立即汇报领导小组组长、副组长,由领导小组组长上报寿光市疫情防控小组和疫情防控办公室(0536-5117007)。
(3)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按照寿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,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。
(4)信息采集组分类采集培训班学员、授课教师、学院教职员工及涉及的教学基地相关人员信息等,为防疫隔离提供准确数据信息。
(5)根据上级指示,随时作出应急处置反应。
(三)“非绿码”应对
1、在学员报到时,对于健康码、通行码核验过程中发现的“非绿码”人员,相关检测人员要立即报告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,由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知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(0536—5565001),由其安排公安、卫生人员带救护车将“非绿码”人员送到核酸采样点采样,执行进一步防控措施。
2、班主任立即做好自身及相关学员防控措施,引导其到综合楼一楼临时隔离室(102室、103室、105室)进行隔离,等待防疫力量到达中心。
3、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要及时跟踪“非绿码”人员的检测信息。“非绿码”人员若无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,由班主任协调该培训班领队,通知“非绿码”人员属地主管单位派专车送学员回家,执行居家隔离程序。
4、如“非绿码”人员确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,需在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。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第一时间报告中心领导小组,并密切关注“非绿码”人员健康动态,如隔离期内该学员核酸检测阳性、确诊新冠肺炎(新冠肺炎疑似病人),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。
(四)应急处置分工
1、信息采集组:
组长:马增金
组员:门彧仲、朱文辉、冯进祥
职责:对培训班学员、授课教师、现场教学基地工作人员、中心教职员工进行全面摸排统计登记,形成信息表,确保无遗漏、全覆盖,为后续防疫隔离提供准确数据。
2、防控保障组:
组长:于兴通
组员:郑瑞华、王瑞雪、吴占志
职责:贮备足量防疫物品,并做好物资分配、使用调度。
3、应急处置组:
组长:邱青园
组员:培训班班主任、副班主任、张立强
职责:配合培训班医护人员做好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。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控制、隔离、转送及上报。
4、现场消杀组:
组长:高鹏
组员:吴占志、齐玉清、客房部与工程部相关人员
职责:对中心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,并派出保障力量,在各楼宇出入口值守,做好中心封闭式管理工作。
5、舆情应对组:
组长:孙万涛
组员:张雪萍、崔永明
职责:针对中心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形成工作汇报,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工作。
五、奖励与责任追究
在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中处置果断、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,由中心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;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、隐瞒情况等造成负面影响的,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六、预案管理
本方案由培训科负责解释。有关科室(接待中心)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。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